1. |
選舉目的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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透過教師、家長和校友等主要持份者加入法團校董會,在學 校推行一個公開、具透明度和多方共同參與的學校管治架構。法團校董 會須設有最少一名校友校董,任期2年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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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 |
選舉日程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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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期 |
選舉事項 |
29/5/2023 |
發出選舉通知,派發提名表格 |
12/6/2023 |
參選提名截止日期 |
13/6/2023 |
於母校網頁及校友會網站列出候選人的姓名及個人資料的簡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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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/7/2023 |
舉行校友校董選舉,並進行投票程序 |
10/7/2023 |
透過母校校網及校友會網站公布選舉結果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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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 |
提名程序及候選資格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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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友校董選舉由校友會幹事會舉辦,幹事會須委派一名幹事為選舉主任,根據「香港道教聯合會圓玄學院第二中學校友校董選舉指引」(附件一),進行及監察有關提名、分發選票、投票及點票工作,惟校友校董候選人,不能擔任選舉主任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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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1 |
本校的所有校友會會員均有資格成為候選人;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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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2 |
如出現下列情況,有關校友便不能獲提名為校友校董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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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. |
他/她是本校的在職教職員或在學學生;或 |
II. |
他/她並不符合《教育條例》第30條所載有關校董的註冊規定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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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3 |
根據條例規定,校董不可在法團校董會內同時出任多於一個界別的校
董。因此,任何人士均不可同時出任校友校董及家長校董。如兩個界別
於同一時間舉行選舉,候選人亦不可同時參選兩個界別的校董選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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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4 |
每名校友會會員可提名其本人或另一名合資格的候選人參選,並須得
兩名會員聯署和議。每名校友會會員最多只可提名一位候選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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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5 |
提名表格可於即日起向現屆幹事會主席索取或於學校網頁下載,並於2023年6月12日前交回。詳情可致電回校向本會聯絡梁子盛老師查詢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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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 |
選舉程序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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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1 |
於2023年7月8日舉行校友校董選舉大會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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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2 |
投票以不記名的方式進行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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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3 |
獲得最多選票的候選人,將獲提名註冊為校友校董。若兩個或以上候
選人得票相同,會以抽簽決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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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4 |
投票與點票於同日進行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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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5 |
選舉主任將於2023年7月10日前透過母校校網及校友會網頁
(http://www.yy2.edu.hk/alumni_website/main.html)向所有會員公布選舉結果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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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有關選舉條文細節,請參閱本校校友會章程及校友校董選舉指引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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